東華事件紀實|第 3 篇

第一封黑函:借名、借刀、借教會背書,如何把家人與無關單位拖進戰場

副題:整場事件最不堪的開場,與惡意株連的毒性

東華事件紀實第3篇梗圖
第 3 篇|梗圖|第一封黑函:借名、借刀、借教會背書,如何把家人與無關單位拖進戰場
本篇刀口副題:整場事件最不堪的開場,與惡意株連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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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我寫到:

私人生活與社區事項,如何被黑函無限上綱成教授適任性問題。

這一篇,我要回到最早的起點。

2024 年 3 月 9 日。

第一封黑函出現。

這封黑函,是整場事件最不堪的開場。

因為它不是光明正大地指控我。

它採取的是更陰暗的方式。

表面上,寄件者欄顯示的是我媳婦的名字。

內容上,它攻擊的卻是我太太。

文字中,它又放入「東華大學教授」這個身分。

結尾處,還把與事件無關的「花蓮市富安教會」拉進來。

彷彿這封攻擊文字背後,有教會名義、宗教群體或道德立場作為背書。

更荒謬的是:

我的名字還被寫錯。

這不是無關緊要的小錯字。

在這種黑函結構裡,錯寫姓名本身就有作用。

它一方面讓文字看起來像是轉傳、聽聞、旁人整理,製造一層模糊感。

另一方面,又可以在事後留下迴避空間。

如果被追究,就說只是寫錯名字。

如果被質疑,就說不是精準指涉本人。

如果被要求負責,就把責任推回「轉分享」或「誤植」。

但問題是,整封黑函明明反覆放入「東華大學教授」、「太太」、「教會」、「媳婦」這些足以指向我的元素。

姓名被寫錯,並沒有降低攻擊性。

反而增加了煙霧。

它不是讓人認不出我。

而是讓攻擊者在指向我之後,仍保留一層形式上的閃躲空間。

這種寫法,更顯得不堪。

它既要讓讀者知道是在說我。

又不願意用正確姓名承擔文字責任。

既要製造污名。

又要留下避責出口。

這不是單純筆誤。

這是黑函常見的模糊化手法。

用錯名製造煙霧。

用轉分享切開責任。

用家庭關係完成指向。

最後,再把污名導回我身上。

一、這封黑函不是單純罵人

附圖圖片連結:黑函摘錄|把家人與教會全部拖入戰場的起手式
圖片連結:黑函摘錄|把家人與教會全部拖入戰場的起手式

點圖可開啟原圖。(圖中涉及無關第三人個資及隱私部分,已作必要遮蔽)

這封黑函不是單純罵人。

它是借名。

借用寄件者欄所呈現的我媳婦名字。

它是借刀。

借媳婦之名,攻擊婆婆。

它是借教會。

借「花蓮市富安教會」這個名稱,替這種攻擊文字包裝出一種宗教與道德審判的外衣。

它最後仍然是為了攻擊我。

因為整封黑函反覆放入「東華大學教授」這個身分。

讓讀者不只是看到我太太被指控。

而是立刻把這些文字連回我這個東華大學教授。

這才是這封黑函真正邪惡的地方。

它不是直接站出來指控我。

它躲在別人的名字後面。

它躲在家庭關係裡面。

它躲在教會名義後面。

它躲在「轉分享」三個字後面。

然後把刀口轉向我的太太。

再把污名反射到我身上。

這不是正常檢舉。

這不是正常陳情。

這也不是單純轉傳。

這是把無關的人、無關的教會、無關的家庭關係,全部拿來當攻擊材料。

二、第一封黑函的毒性,在於惡意株連

第一層,是使用我媳婦的名字。

第二層,是指控我太太。

第三層,是拉進花蓮市富安教會。

第四層,是強調我是東華大學教授。

第五層,是讓看到的人自然產生一種印象:

這個教授的家庭有問題。
這個教授的太太有問題。
這個教授和教會有問題。
這個教授的生活圈有問題。
這個教授本人也有問題。

這就是黑函的毒性。

它不需要證明。

它只要把名字放在一起。

把媳婦、婆婆、教授、教會、欺騙、信任、人性、上帝、姊妹這些字眼全部混在同一封信裡。

它就能製造出一種污名效果。

這種寫法非常惡劣。

因為它不只是攻擊一個人。

它是用家庭關係製造傷害。

用教會名義製造背書。

用宗教語言製造道德審判。

用轉分享包裝責任距離。

用錯寫姓名製造模糊與混淆。

最後,再把所有污名導向我。

表面上,它寫的是我太太。

形式上,它使用的是我媳婦名字。

結尾處,它掛上的是花蓮市富安教會。

但真正被放進「東華大學教授」框架裡的人,是我。

這就是借刀殺人式黑函。

三、它不敢正面站出來

這封黑函不敢正面站出來。

它沒有以清楚、可供查證的真實責任主體承擔文字責任。

它不敢清楚說明自己到底要指控什麼具體校務問題。

它沒有說明這件事和教學有什麼關係。

沒有說明這件事和研究有什麼關係。

沒有說明這件事和教師聘任有什麼關係。

沒有說明這件事和教師適任性有什麼關係。

它選擇用最不堪的方式:

讓家人互相被牽連。

讓教會被拿來背書。

讓無關單位被拖下水。

讓我的教授身分被放進污名敘事。

這封黑函不只是第一封。

它也是整場事件的第一個樣本。

從第一封開始,模式就已經很清楚。

不只攻擊我。

還要攻擊我的家人。

不只攻擊家人。

還要拖進教會。

不只拖進教會。

還要讓東華大學看到。

不只讓東華大學看到。

還要讓看見的人覺得:

這個教授有問題。

這才是最不堪的地方。

四、如果真有問題,為什麼不直接說問題?

如果真的有具體事實,就應該提出具體事實。

如果真的有法律問題,就應該提出法律問題。

如果真的有校務問題,就應該說明與教學、研究、教師聘任或教師適任性的關聯。

但這封黑函沒有這樣做。

它沒有具體校務問題。

沒有教學事實。

沒有研究事實。

沒有教師職務事實。

它選擇把我太太、媳婦、教會、東華大學教授身分全部綁在一起。

這不是求真。

這是造像。

造出一個「家庭有問題、信仰圈有問題、人格有問題、教授也有問題」的污名形象。

這不是單純黑函。

這是人格污染的開場。

也是整個獵場的第一支箭。

五、第一封黑函真正暴露的,不只是惡意,而是手法

這封黑函讓我真正看見的,不只是有人攻擊我。

而是攻擊方式。

它不是正面攻擊。

它是繞路。

它不是直接指控。

它是牽連。

它不是提出事實。

它是拼接印象。

它不是只打我。

它先打我身邊的人。

它把家人拖進來。

把教會拖進來。

把教授身分拖進來。

把道德語言拖進來。

最後再把所有污名集中到我身上。

這是一種很老派、但很有效的黑函手法:

先污染生活圈。

再污染人格。

再污染職業身分。

最後讓行政系統看見一個已經被弄髒的人。

這才是第一封黑函真正要做的事。

它不是要討論事實。

它是要先把人弄髒。

六、這還是人嗎?

看到這裡,我只想問一句:

這還是人嗎?

如果要攻擊我,就直接攻擊我。

如果要檢舉我,就直接拿出和我有關的具體事實。

如果要說我不適任,就說明我哪一項教學、研究、服務出了問題。

但它不是。

它先用我媳婦的名字。

再攻擊我太太。

再拉進教會。

再把我放進東華大學教授框架。

再用宗教語言、家庭關係、道德審判,把一整包污名丟出來。

這不是勇敢。

這是躲。

這不是檢舉。

這是暗箭。

這不是陳情。

這是污染。

這不是求真。

這是把無關的人拖下水,只為了讓我身上多一層髒東西。

這就是我說的:

第一封黑函,是整個獵場的第一支箭。

而且這支箭,不是直接射向我。

它先射向我的家人。

再讓血濺到我身上。

本篇核心問題

一、為什麼第一封黑函要使用我媳婦的名字?

二、為什麼內容攻擊的是我太太,卻又放入「東華大學教授」身分?

三、為什麼與事件無關的花蓮市富安教會,會被拿來作為文字上的背書?

四、為什麼一封所謂「轉分享」文字,可以把媳婦、婆婆、教會與教授身分全部混在一起?

五、這種內容與校務、教學、研究、教師適任性,到底有什麼關係?

六、如果真正目的是檢舉我,為什麼不直接提出和我有關的具體事實,而要先拖進家人與教會?

七、這是檢舉,還是先用家庭與宗教語言製造人格污染?

本篇結論

第一封黑函真正邪惡的地方,不只是它攻擊我太太。

而是它表面使用我媳婦的名字,內容攻擊我太太,文字拉進教會名義,最後又把我這個東華大學教授放進污名敘事裡。

它不是正常檢舉。

它是借名。

是借刀。

是借教會背書。

是用家庭關係與宗教名義包裝出來的名譽污染。

它沒有直接說明我哪一項教學、研究、服務出了問題。

它只是把家人、教會、教授身分、道德語言混在一起。

然後讓污名自然流向我。

這就是第一封黑函的不堪。

也是整場事件的開場。

第 3 篇要記錄的,不只是第一封黑函。

而是這封黑函暴露的手法:

借名。

借刀。

借教會背書。

用家人開刀。

把教授身分拖進污名場。

從這一封開始,獵場正式出現。

東華事件紀實第3篇結尾梗圖
第 3 篇|結尾梗圖|第一封黑函:借名、借刀、借教會背書,如何把家人與無關單位拖進戰場

羔羊只是外衣。

當程序變成獵場,我就不再扮演獵物。

我會恢復狼性,讓獵場開始反轉。

東華事件紀實|第 3 篇
第一封黑函:借名、借刀、借教會背書,如何把家人與無關單位拖進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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