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事件紀實|系列導覽

從黑函到教評陰影

這不是單篇文章。這是一條線:黑函如何鋪路、具名檢舉如何接手、行政程序如何被打開,最後,獵場如何開始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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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事件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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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事件紀實

一場罕見行政失控,與一位最後露出狼性的反擊者之交會

黑函不是陳情,是獵場的第一層佈置
第 1 篇 黑函與前置污染

黑函不是陳情,是獵場的第一層佈置

副題:這不是離職回憶,也不是退休回顧;這是一場正在發生的事件紀實

私人生活與社區事項,如何被無限上綱成教授適任性問題
第 2 篇 黑函與前置污染

私人生活與社區事項,如何被無限上綱成教授適任性問題

副題:黑函如何把生活碎片,包裝成教授有問題的獵場敘事

第一封黑函:借名、借刀、借教會背書,如何把家人與無關單位拖進戰場
第 3 篇 黑函與前置污染

第一封黑函:借名、借刀、借教會背書,如何把家人與無關單位拖進戰場

副題:整場事件最不堪的開場,與惡意株連的毒性

學生不是攻擊工具:黑函如何化身學生,把教學現場拖進行政程序
第 4 篇 黑函與前置污染

學生不是攻擊工具:黑函如何化身學生,把教學現場拖進行政程序

副題:黑函如何進入教學網站,擷取學生作業留言,再透過教育部把教學現場拖進行政程序

研究不是標籤遊戲:學生論文如何被黑函打包成學術污名
第 5 篇 黑函與前置污染

研究不是標籤遊戲:學生論文如何被黑函打包成學術污名

副題:相似度不是抄襲判決,黑函不能推翻學生已完成的學位程序

大家不好奇嗎?一個黑函作者,怎麼會知道這麼多?
第 6 篇 黑函與前置污染

大家不好奇嗎?一個黑函作者,怎麼會知道這麼多?

副題:黑函可以匿名,但資訊不會憑空出現;匿名是外衣,熟悉才是線索

黑函停了,具名檢舉開始
第 7 篇 黑函與前置污染

黑函停了,具名檢舉開始

副題:黑函完成前置污染,具名檢舉打開行政程序入口

教學只是幌子:一份陳情如何把校外私人行為包裝成校務問題
第 8 篇 黑函與前置污染

教學只是幌子:一份陳情如何把校外私人行為包裝成校務問題

副題:上課時間用 LINE 不是問題本身;包裝,才是核心

校方接住了:我不出席說明,但我立即提出書面
第 9 篇 行政門被打開

校方接住了:我不出席說明,但我立即提出書面

副題:外部陳情進入校內流程後,我第一時間劃線

教育學院沒有失控:真正的問題,是黑函換上行政外衣
第 10 篇 行政門被打開

教育學院沒有失控:真正的問題,是黑函換上行政外衣

副題:秘書室說具名,學院報告寫匿名;黑函穿上行政外衣,走進了學校

開門的鑰匙,竟然是上課時段使用 LINE
第 11 篇 行政門被打開

開門的鑰匙,竟然是上課時段使用 LINE

副題:這是大學?還是手機使用糾察隊?

潘朵拉盒子被打開:校方第一次給了甜頭,後面就源源不絕
第 12 篇 校方回函與文件武器化

潘朵拉盒子被打開:校方第一次給了甜頭,後面就源源不絕

第一次接住,不是結束;而是整套低成本攻擊模式的開始。

校內規範不是標籤機:一紙回函如何先把人寫成違反規範
第 13 篇 校方回函與文件武器化

校內規範不是標籤機:一紙回函如何先把人寫成違反規範

副題:規範可以管理事務,但不能跳過當事人,替檢舉人製造一張可以攻擊教師的官方標籤。

我被貼上「非教學研究目的」標籤:那全校教師網站都要體檢嗎?
第 14 篇 校方回函與文件武器化

我被貼上「非教學研究目的」標籤:那全校教師網站都要體檢嗎?

副題:如果一段音樂、一個影片、一張圖片、一份小資料,都要證明教學研究目的,那這不是網路管理,這是標籤狩獵。

不是偶發引用:三件代表樣本看行政回函如何被反覆武器化使用
第 15 篇 校方回函與文件武器化

不是偶發引用:三件代表樣本看行政回函如何被反覆武器化使用

副題:上一篇寫標籤如何被製造;這一篇看標籤交到對方手上後,如何從行政文字變成司法證據、視覺攻擊與解聘敘事。

至少16次:一份校方回函如何被反覆搬運、反覆加工、反覆投放
第 16 篇 校方回函與文件武器化

至少16次:一份校方回函如何被反覆搬運、反覆加工、反覆投放

副題:這還只是我看得到的部分;刑事訴狀、地檢署陳情事件、檢舉、陳情附件與私下轉傳,可能只是水面下更大的冰山。

校方回了,但沒有止血:形式回覆如何讓文件武器化繼續發生
第 17 篇 校方回函與文件武器化

校方回了,但沒有止血:形式回覆如何讓文件武器化繼續發生

副題:第15篇的三件代表樣本只是冰山一角;我正式函請校方處理的,是多件校方函文被轉供、引用、散布,並被包裝成事實認定文件的整體問題。

連高檢署也用上了:回函定性,處分書斷刀
第 18 篇 校方回函與文件武器化

連高檢署也用上了:回函定性,處分書斷刀

副題:對方把同一套武器化模式搬到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但花蓮高分檢的回函與處分書,一前一後,反而給了我完整防禦武器。

不是陳情,是收割公文:拿A機關回函去檢舉B機關
第 19 篇 校方回函與文件武器化

不是陳情,是收割公文:拿A機關回函去檢舉B機關

副題:A機關回函拿去B機關,B機關回函再拿去C機關;最後把程序紙張堆成一座假的官方證據山。

小結:我只是列出幾個樣本,真正的核心才要開始
第 20 篇 核心檢舉與解聘要求

小結:我只是列出幾個樣本,真正的核心才要開始

副題:潘朵拉盒子一旦被打開,檢舉就不會自己停止;前面只是鋪陳,接下來才進入本連載真正的核心。

夫妻二人具名檢舉:真正的核心,從要求解聘開始
第 21 篇 核心檢舉與解聘要求

夫妻二人具名檢舉:真正的核心,從要求解聘開始

副題:前面只是鋪陳;到了114年3月,外部檢舉不再只是陳情,而是直接指向解聘、不續聘與懲處。

先看第一份:這樣,就能解聘一位國立大學正教授嗎?
第 22 篇 核心檢舉與解聘要求

先看第一份:這樣,就能解聘一位國立大學正教授嗎?

副題:照片看不清楚,很正常;因為學校沒有給我影本,也沒有給我電子檔,我只能在現場自行翻拍。

為什麼陳情書裡滿是大樓事件?因為我當了大樓主委
第 23 篇 核心檢舉與解聘要求

為什麼陳情書裡滿是大樓事件?因為我當了大樓主委

副題:社區公共事務,不會自動變成教師適任問題;真正荒謬的是,有人把管委會衝突整包搬進國立大學。

再看第二份前兩頁:直接把東華推上審判台
第 24 篇 核心檢舉與解聘要求

再看第二份前兩頁:直接把東華推上審判台

副題:B稿共有43頁,本文先看前兩頁;它的殺傷力,不在本文列出的頁數,而在它一開頭就把匿名黑函、校方責任、解聘與監察院全部綁在一起。

第三份來了:20頁補充資料,幾乎把第二份再送一次
第 25 篇 核心檢舉與解聘要求

第三份來了:20頁補充資料,幾乎把第二份再送一次

副題:C稿共20頁。只有第1頁指控不同,後續19頁完全複製B稿;這不是補充,這是複製投放與加壓。

先問最嚴肅的問題:這些刑事指控,東華到底該不該接?
第 26 篇 核心檢舉與解聘要求

先問最嚴肅的問題:這些刑事指控,東華到底該不該接?

副題:如果內容已經進入刑事、民事與監察院程序,東華憑什麼再把它接成教師適任問題?

來看看對方附上的「證據」到底是什麼
第 27 篇 核心檢舉與解聘要求

來看看對方附上的「證據」到底是什麼

副題:不是附了很多紙,就叫證據;不是截圖很多,就能解聘一位國立大學正教授。

ABC稿總開箱:不是三份陳情,是一套獵場材料系統
第 28 篇 A稿公開審查

ABC稿總開箱:不是三份陳情,是一套獵場材料系統

副題:A稿開場,B稿加壓,C稿重送;三份文件表面分開,實際上是一套連續投放、反覆包裝、擴大施壓的獵場材料系統。

A稿第1、2頁:六點訴求不是陳情,是預寫結論
第 29 篇 A稿公開審查

A稿第1、2頁:六點訴求不是陳情,是預寫結論

副題:一開頭就要求不續聘、懲處、調查、說明與保護校譽;這不是請東華查明事實,而是把處分方向先寫好。

A稿第一大點:不是教師適任審查,是人格起訴書
第 30 篇 A稿公開審查

A稿第一大點:不是教師適任審查,是人格起訴書

副題:社區攻防、LINE片段、網站文章、刑民事案件、人格評價,被全部倒進「不適任教師」框架,最後推向勿再聘任。

A稿第二大點:一紙公文如何被拿來墊成犯罪現場
第 31 篇 A稿公開審查

A稿第二大點:一紙公文如何被拿來墊成犯罪現場

副題:東華回函、網站連結、254天、圖文簡報、誹謗罪名,被串成「校方已停權,我仍持續發文」的犯罪現場。

A稿第三大點:Google搜得到,不等於東華包庇
第 32 篇 A稿公開審查

A稿第三大點:Google搜得到,不等於東華包庇

副題:東華網站、Google搜尋、黑道語句、未審先判、黑函猜測,被全部串成「東華漠視包庇,陳情人受害」。

A稿後段:不是持續受害,是把材料再打包一次
第 33 篇 A稿公開審查

A稿後段:不是持續受害,是把材料再打包一次

副題:網站仍在、集體霸凌、黑函攻擊、逼迫搬離、校長公正處理、侵占公家資源與Google搜尋,被全部收進「東華漠視包庇」的總框架。

B稿第1、2頁:不是補充陳情,是第二波獵場擴張
第 34 篇 B稿、C稿與ABC稿總結

B稿第1、2頁:不是補充陳情,是第二波獵場擴張

A稿先把我寫成問題教師;B稿再把東華寫成不處理問題教師的學校。

B稿第3–6頁:一紙回函如何被剪成「停網處分」與「持續散布」
第 35 篇 B稿、C稿與ABC稿總結

B稿第3–6頁:一紙回函如何被剪成「停網處分」與「持續散布」

副題:先把回函包裝成停網處分,再把片段剪成持續散布。這不是補充,是剪輯。

B稿第7–15頁:把黑函、社群與網站剪成「東華包庇」
第 36 篇 B稿、C稿與ABC稿總結

B稿第7–15頁:把黑函、社群與網站剪成「東華包庇」

副題:黑函、LINE、網站、回函與監察院,被倒進同一鍋,最後煮成一句話:東華漠視包庇,陳情人持續受害。

B稿第16–21頁:轉址、IP與網站畫面,如何被包裝成侵占與誹謗
第 37 篇 B稿、C稿與ABC稿總結

B稿第16–21頁:轉址、IP與網站畫面,如何被包裝成侵占與誹謗

副題:一個網站轉址、一組 IP、幾張公告截圖,被一路升級成侵占公家資源、公器私用、誹謗他人與毀損校譽。

B稿第22–24頁:把社區攻防剪成「不適任教師」總起訴書
第 38 篇 B稿、C稿與ABC稿總結

B稿第22–24頁:把社區攻防剪成「不適任教師」總起訴書

副題:誹謗、恐嚇、妨害自由、公然侮辱、洩漏個資、師者風範,全部被倒進同一頁,最後只為了推出一句話:請貴校勿再聘任。

B稿第25–43頁:不是新增證據,是第二波總攻擊
第 39 篇 B稿、C稿與ABC稿總結

B稿第25–43頁:不是新增證據,是第二波總攻擊

副題:網站、霸凌、黑函、搬離大樓、誹謗法官、黑道恐嚇,全部被重新打包,最後壓成一句話:東華若不處理,就是包庇。

C稿:名為補充資料,實際上是B稿換名後再次投放
第 40 篇 B稿、C稿與ABC稿總結

C稿:名為補充資料,實際上是B稿換名後再次投放

副題:A稿先開場,B稿再加壓,C稿不是新資料;它是同一套內容,換一個封面,再送一次。

把ABC稿放進獵場後,真正被檢驗出來的是什麼
第 41 篇 B稿、C稿與ABC稿總結

把ABC稿放進獵場後,真正被檢驗出來的是什麼

副題:三份稿件攤開後,露出來的不是三份陳情,而是一套連續、熟練、反覆投放的文件操作。

檢舉函第一刀:不是證據整理,是劇本剪接
第 42 篇 檢舉函逐刀拆解

檢舉函第一刀:不是證據整理,是劇本剪接

副題:它說我有違師道。那我們就來看,證據到底在哪裡。

檢舉函第二刀:剪輯編劇作品展——集體霸凌誹謗篇
第 43 篇 檢舉函逐刀拆解

檢舉函第二刀:剪輯編劇作品展——集體霸凌誹謗篇

副題:一張截圖,不會自己長出「集體霸凌」。是標題、旁白、底線、排序與剪接,先把劇本寫好,再把片段放進去。

檢舉函第三刀:這是真相,難堪的是誰?
第 44 篇 檢舉函逐刀拆解

檢舉函第三刀:這是真相,難堪的是誰?

副題:兩張圖,年份不同、內容不同、事件不同,卻被移花接木湊在一起,成為一部名為「施清祥利用黑函持續攻擊陳情人」的作品。

檢舉函第四刀:記事本不是黑函展示櫃
第 45 篇 檢舉函逐刀拆解

檢舉函第四刀:記事本不是黑函展示櫃

副題:113年3月2日來源不明文章被放進大樓公務記事本;幾天後,3月9日開始,黑函攻擊陸續出現。時間線不是裝飾,時間線就是刀口。

檢舉函第五刀:把情緒語句,剪成人身威脅劇本
第 46 篇 檢舉函逐刀拆解

檢舉函第五刀:把情緒語句,剪成人身威脅劇本

副題:社群裡的誇張語氣、情緒發言與對話片段,被直接包裝成「威脅追殺檢舉人」;這不是證據整理,是恐怖敘事的製造。

檢舉函第六刀:我侵占?那我關掉網站,誰損失?
第 47 篇 檢舉函逐刀拆解

檢舉函第六刀:我侵占?那我關掉網站,誰損失?

副題:我為大樓建置自動化網站,提供公共資訊服務,卻被寫成侵占、公器私用與刑法第336條。

檢舉函第七刀:具名檢舉從來沒有停過,它自己把施壓紀錄貼出來了
第 48 篇 檢舉函逐刀拆解

檢舉函第七刀:具名檢舉從來沒有停過,它自己把施壓紀錄貼出來了

副題:從113年9月到114年3月ABC稿,這不是第一次檢舉,而是一條把校長室、行政程序與教評系統一路拖進獵場的施壓路線。

檢舉函第八刀:不起訴書打臉的,不是我,是它的犯罪劇本
第 49 篇 檢舉函逐刀拆解

檢舉函第八刀:不起訴書打臉的,不是我,是它的犯罪劇本

副題:有沒有那些事件?有。但構不構成犯罪,檢察官有偵查標準與法律依據。把不起訴倒過來寫成詐訟,這不是尊重司法,是把司法結果加工成攻擊素材。

我把檢舉函攤在陽光下:真正不能被檢驗的,是誰?
第 50 篇 公開檢驗與獵場反轉

我把檢舉函攤在陽光下:真正不能被檢驗的,是誰?

副題:它原本以為檢舉函會被保護、被遮蔽、被機關收著;沒想到,我把它一頁一頁攤開,讓所有人看見,這到底是檢舉,還是醜化工程。

過渡篇:獵場搭好了,接下來看校方怎麼接手
第51篇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過渡篇:獵場搭好了,接下來看校方怎麼接手

東華事件紀實第51篇過渡篇:前50篇拆外部獵場,接下來看校方如何接手,程序如何變成第二層獵場。

校方接手後,做了什麼?未審先判的行政命令
第52篇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校方接手後,做了什麼?未審先判的行政命令

東華事件紀實第52篇:外部獵場進入校方後,程序本身開始變成新的武器;真正嚴重的是,秘書室如何把陳情人的解聘主張,直接推向校內教評程序。

教評會不是同樂會:把正教授送進去,憑什麼?
第52-1篇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教評會不是同樂會:把正教授送進去,憑什麼?

東華事件紀實第52-1篇:如果一份外部陳情檢舉函,隨便就能踹開三級教評會的大門,那大學自治與教授保障就是個笑話

一份踩煞車的函文,如何變成院長被送教評的案外案
第52番外篇1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一份踩煞車的函文,如何變成院長被送教評的案外案

正本是陳情人夫妻,副本包括被指控的我;這原本是程序告知,後來卻成為校方對院長作成懲處的程序起點。

被攻擊者不能知道誰攻擊?這是東華校方的程序正義?
第52番外篇2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被攻擊者不能知道誰攻擊?這是東華校方的程序正義?

如果被指控、被要求解聘的人,連誰提出陳情都不能知道,那不是保護個資;那是把具名攻擊包裝成另一種黑函。

我如何知道院長被懲處?因為對方自己把它拿進法院
第52番外篇3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我如何知道院長被懲處?因為對方自己把它拿進法院

這一篇拆的是程序結果再武器化:校方主張不能讓我看到陳情人夫妻姓名,認為院長沒有做好保密,因此把院長送入系、院、校三級三審教評;最後,院長被懲處的結果又被拿回法院攻擊我。

校教評紀錄到底寫什麼?不是我害院長被懲處
第52番外篇4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校教評紀錄到底寫什麼?不是我害院長被懲處

副題:拆校教評紀錄原文,釐清它處理的是院長行政程序瑕疵,不是認定施清祥翻拍害院長被懲處。

書面告誡如何被製造成武器:用真文件包裝假因果
第52番外篇5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書面告誡如何被製造成武器:用真文件包裝假因果

副題:拆對方如何把寫著院長行政程序瑕疵的真文件,包裝成「因施清祥翻拍行為」的假因果。

從踩煞車函文到法庭武器:一條被製造出來的攻擊鏈
第52番外篇6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從踩煞車函文到法庭武器:一條被製造出來的攻擊鏈

第52番外篇5:整理從踩煞車函文、焦點轉向院長的行政程序、院長被書面告誡,到對方拿進法院並加工成施清祥責任的一整條程序武器化鏈。

我沒有看到處理院長的原始文件,但我看見了結果
第52番外篇7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我沒有看到處理院長的原始文件,但我看見了結果

第52番外篇6:我沒有看到處理院長的原始文件,也不主張掌握所有內部細節;但從公開校教評紀錄、對方後續書狀與使用方式,可以合理推論這份紀錄如何被製造成武器。

公開對系、院、校教評委員喊話:這張票留下的不只是紀錄
第52番外篇8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公開對系、院、校教評委員喊話:這張票留下的不只是紀錄

副題:院長一路從系、院、校三級三審教評被作成書面告誡,這不是小事。投票留下的不只是表決結果;一旦紀錄公開上網,校方的教評處分紀錄就可能被外部取得、引用、加工,轉化為外部攻防材料,反過來消耗程序正當性與大學治理信任。

以彼之道,還之校方
第52番外篇9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以彼之道,還之校方

副題:上一集問教評委員,這一集換問校方:陳情人檢舉我,被我看到姓名,校方說未去識別化;院長被校方三級三審懲處,姓名公布於校方官方公開文件中,被全世界看到,校方要如何說明?

精準用法律打臉校方
第52番外篇10 第52系列|校方接手

精準用法律打臉校方

副題:校方把行政瑕疵放進教評懲處脈絡,還把院長姓名放進官方公開文件;如果校方要說一切合法,那我就用法律逐條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