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事件紀實|第 19 篇

不是陳情,是收割公文:拿A機關回函去檢舉B機關

副題:A機關回函拿去B機關,B機關回函再拿去C機關;最後把程序紙張堆成一座假的官方證據山。

東華事件紀實第19篇梗圖
第 19 篇|梗圖|不是陳情,是收割公文:拿A機關回函去檢舉B機關
本篇刀口副題:A機關回函拿去B機關,B機關回函再拿去C機關;最後把程序紙張堆成一座假的官方證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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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我寫高檢署。

對方把「程序發交」包裝成「官方認定」。

結果,高檢署回函與處分書,反而給了我防禦武器。

第19篇,要看更大的結構。

這不是單一機關。

不是單一回函。

不是單一程序。

真正惡劣的是:拿A機關回函,去檢舉B機關。

再拿B機關回函,去檢舉C機關。

再拿C機關回函,去檢舉D機關。

最後,把這些紙全部疊起來。

看起來好像很多官方資料。

實際上,很多只是同一套陳情、回函、再陳情、再回函的循環產物。

一、A機關回函,變成B機關陳情材料

這套玩法最可惡的地方,不是單純取得一張回函。

而是取得回函後,沒有停止。

它會被拿去下一個機關。

先向A機關檢舉。
取得A機關回函。
再拿A機關回函去B機關檢舉。
再取得B機關回函。
再拿B機關回函去C機關。
再拿C機關回函去D機關。

每一步,都產生新的紙。

每一張紙,都帶著機關名稱。

每一個機關名稱,都可以被拿來放大。

每一次放大,都可以讓旁人以為:

你看,不只一個機關。

你看,這麼多機關都有回文。

你看,這個人一定有問題。

二、猜猜看:這份監察院函文,後來出現在哪裡?

先看第一張。

這是監察院的函。

不是判決。

不是認定。

不是處分。

不是監察院正式替任何人背書的結論。

它本來只是程序裡的一張紙。

但問題從來不是這張紙本身。

問題是:

這張紙,後來又被拿去用了。

所以我先不急著講答案。

我先請讀者猜:

這份監察院對我的檢舉函,後來又出現在哪裡?

附圖附圖19-1:監察院函文樣本
監察院函文樣本

表面上只是監察院對陳情事項的回函。這份函文的重點,不只是監察院回了什麼,而是它後來被對方搬到哪些地方使用。它後來出現在民事訴狀,也出現在114年3月要求東華大學將我解聘的檢舉材料中;而該材料文字還明白透露,對方正等待東華大學與教育部回覆,之後還要把回覆結果一併再向監察院陳情。原本只是程序脈絡中的一張紙,到了對方手上,就被重新包裝成「官方也處理過」並可繼續跨機關搬運的攻擊材料。

三、答案是:出現在很多地方

答案很簡單。

出現在很多地方。

我目前看得到的,就至少包括:

一、民事訴狀。

對方把這份監察院函文放進民事訴訟資料裡,作為其整體攻擊敘事的一部分。

二、要求東華大學將我解聘的檢舉函。

也就是說,這張原本屬於監察院程序脈絡中的函文,後來又被搬回東華,成為要求學校處理我、懲處我、甚至解聘我的材料之一。

這裡要特別說明。

這是114年3月要求東華大學將我解聘的檢舉材料。

這部分後面會再細談。

但這張圖已經先露出一個很重要的訊號。

對方不是只把監察院函文放在原本的陳情脈絡裡。

他還把它拿回東華,作為要求學校處理我、懲處我、解聘我的材料。

更妙的是,這段文字本身又露餡。

它寫得很清楚:

待東華大學及教育部回覆陳情人結果之後,會一併再向監察院陳情。

也就是說,對方不只向東華。

還有去教育部。

還在等東華與教育部的回覆。

等回覆到手後,還要把這些回覆再拿去監察院陳情。

這不就是第19篇講的A、B、C、D循環嗎?

先拿一個機關的回覆,再等另一個機關的回覆,最後把這些回覆合併拿去下一個機關。

這不是我事後推測。

是對方自己的文字,把操作流程寫出來了。

這就是第19篇要講的核心:

A機關的回函,不會停留在A機關。

它會被拿去B。

再拿去C。

再拿去D。

最後,一路擴散。

一路搬運。

一路加工。

一路變成新的攻擊材料。

這就是最妙的地方。

一份監察院函文,原本只是回覆陳情人的程序文件。

可是對方不讓它停在監察院。

它被放進民事訴狀。

它被放進要求東華解聘我的材料。

它被拿來增加「官方已經介入」的重量。

讀者如果不看脈絡,只看到監察院三個字,很容易就會以為:

事情很嚴重。

官方已經處理。

這個人一定有問題。

這就是跨機關搬運的殺傷力。

四、再猜一次:這張花蓮縣政府回函,後來出現在哪裡?

如果你以為監察院那張已經夠離譜,那再看這張。

這是花蓮縣政府的回函。

表面上,它只是針對對方陳情檢舉事項所作的行政回覆。

內容談的是點交、消費爭議、買賣契約、調解、司法途徑等事項。

換句話說,這本來是一份縣政府對特定陳情事項的程序性回覆。

好。

那我現在問一個問題。

猜猜看,這張花蓮縣政府對我陳情檢舉的回函,後來出現在哪裡?

我相信,絕對沒有人猜得到。

信不信?

附圖附圖19-2:花蓮縣政府回函樣本
花蓮縣政府回函樣本

本圖為花蓮縣政府就對方陳情檢舉事項所作回覆。函文內容本屬特定陳情程序脈絡,討論點交、消費爭議、買賣契約與調解途徑等問題;但後續竟被拿到與本人無關之民事訴狀中使用,而且該訴狀還花了相當篇幅攻擊本人。這正是「A機關回函被搬到B場域」的具體樣本。

附圖附圖19-2-1:該民事案件案號節錄
民事案件案號節錄

此處用以顯示該文件被放進另一民事訴訟脈絡中。問題不只是「有引用」,而是這份與本人無關的民事訴狀,竟然又把篇幅拿來攻擊本人,讓原本屬於縣府陳情程序的紙張,變成另一個場域中的敘事材料。

五、答案更妙:出現在跟我無關的民事訴狀中

答案是:

出現在跟我無關的民事訴狀中。

不是只留在花蓮縣政府。

不是只留在原本陳情程序。

不是只留在跟點交爭議有關的場域。

它後來竟然出現在跟我無關的民事訴狀中。

更妙的是,這份訴狀中還花了很多篇幅在攻擊我。

跟我無關的民事訴狀,卻拿機關回函來鋪陳、影射、攻擊我。

這不是很有意思嗎?

一份原本屬於花蓮縣政府陳情回覆脈絡的文件,最後被搬到另一個民事訴訟場域。

而那個民事訴訟,與我無關。

更妙的是,那份訴狀裡還花了很多篇幅在攻擊我。

一份跟我無關的民事訴狀,放進花蓮縣政府的回函,再拿來鋪陳對我的攻擊敘事。

這已經不是一般人理解的證據使用。

這是把不同機關、不同程序、不同案件的紙,全部搬到同一個攻擊場景裡。

請問,這是什麼?

這不是舉證。

這不是釐清。

這不是正常使用文件。

這是把機關回函當作可移動材料。

哪裡需要,就搬去哪裡。

哪裡要製造壓迫感,就貼到哪裡。

哪裡要堆疊「官方已經處理」的外觀,就塞進哪裡。

六、這就是A機關回函被搬到B場域的標準樣本

這張圖的重點,不是花蓮縣政府說了什麼。

重點是:

它後來被拿去哪裡。

A機關是花蓮縣政府。

A機關回函,本來只屬於花蓮縣政府陳情程序。

但它後來被拿去另一個民事訴訟場域。

而且是跟我無關的民事訴狀。

這就是第19篇要拆的模式。

機關回函被拿出原本脈絡。

放進新的案件。

放進新的場域。

放進新的敘事。

讓讀者看到:

你看,縣政府也有回函。

你看,這件事不單純。

你看,官方也處理過。

但問題是:

縣政府回函,不等於法院認定。

陳情回覆,不等於事實證明。

被放進民事訴狀,不代表它跟該民事案件有真正關聯。

尤其如果它出現在與我無關的民事訴狀中,那就更荒謬。

七、這不是證據自然流動,是材料被搬運

表面上,看起來像證據變多。

其實不是。

是紙張變多。

A機關沒有作成實體認定。

只是回函。

B機關沒有查明事實。

只是收文。

C機關沒有定罪。

只是轉辦。

D機關沒有處分。

只是函復。

但這些紙被放在一起時,就會產生一種視覺效果:

很多機關。

很多字號。

很多回函。

很多官方外觀。

然後,真相就被紙堆蓋住。

這不是事實關聯。

這是敘事拼貼。

這不是法律攻防。

這是公文收割後的跨場域再利用。

八、程序文字被偽裝成事實認定

收文不是認定。

轉辦不是查證。

發交不是定罪。

回覆不是背書。

請查照不是證明違法。

依法辦理不是查有實據。

但在這套玩法裡,這些界線被故意模糊。

程序被包裝成認定。

收文被包裝成官方介入。

回函被包裝成官方背書。

發交被包裝成司法已經處理。

最後,旁人只看到:

好多機關。

好多文件。

好多公文。

卻看不到每一張紙背後,其實可能都只是程序。

九、他們不是在舉證,是在堆疊官方外觀

真正的證據,是能證明事實的東西。

但這套操作,不是在證明事實。

它是在堆疊官方外觀。

東華一張。

高檢署一張。

監察院一張。

花蓮縣政府一張。

法院書狀一張。

群組截圖一張。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紙本一張。

看起來很壯觀。

看起來很嚴重。

看起來像一座山。

但我要問:

哪一張是法院判決我有罪?

哪一張是檢察官起訴我?

哪一張是機關在聽我陳述、給我防禦、完整調查後作出的正式認定?

如果都不是。

那就不要把程序紙張堆成官方證據山。

那不是山。

那是一堆被收割、被剪裁、被脫離脈絡的紙。

十、這不是公共監督,是收割公文

我不否認人民可以陳情。

也不否認人民可以檢舉。

但陳情權不是拿來製造攻擊材料的免責牌。

檢舉權不是拿來反覆騷擾、反覆污染、反覆製造官方外觀的工具。

人民可以陳情。

但不能把程序回函包裝成對他人的定罪材料。

人民可以檢舉。

但不能把收文、轉辦、發交、回覆拿去欺騙外界說機關已經認定對方違法。

這不是公共監督。

這是程序濫用。

這不是求真。

這是收割公文。

東華事件紀實第19篇結尾梗圖
第 19 篇|結尾梗圖|不是陳情,是收割公文:拿A機關回函去檢舉B機關

羔羊只是外衣。

當程序變成獵場,我就不再扮演獵物。

我會恢復狼性,讓獵場開始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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