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事件紀實|第 39 篇

B稿第25–43頁:不是新增證據,是第二波總攻擊

副題:網站、霸凌、黑函、搬離大樓、誹謗法官、黑道恐嚇,全部被重新打包,最後壓成一句話:東華若不處理,就是包庇。

東華事件紀實第39篇梗圖
第 39 篇|梗圖|B稿第25–43頁:不是新增證據,是第二波總攻擊
本篇刀口B稿第25–43頁不是新增證據,而是第二波總攻擊。網站、霸凌、黑函、搬離大樓、誹謗法官、黑道恐嚇、診斷證明、監察院回函,全部被重新打包,最後只為了把東華推進「不處理就是包庇」的位置。
本篇導覽

B稿一路看到這裡,已經不是單點指控。

它開始收束。

把前面所有材料重新排一次。

網站仍在。

群組發言。

黑函懷疑。

Q&A。

搬離大樓。

誹謗法官。

黑道恐嚇。

診斷證明。

監察院回函。

這不是新增證據。
這是第二波總攻擊。

一、最後一大段,不是收尾,是總攻擊

B稿第25頁開始,標題又回到同一句:

因東華大學的漠視包庇,讓陳情人持續受到傷害。

這句話在前面已經出現過。

到了後段,它變成總標語。

所有材料最後都要往這句話集合。

不是要證明每一項指控。

而是要製造一個總印象:

我持續傷害。
東華持續包庇。
陳情人持續受害。

二、第一層:網站仍在,所以東華包庇

第25頁先拿網站與 Q&A 檔案出來。

說我雖然把資料移到校外伺服器,但仍透過東華網站轉址。

說校方未能積極處理,恐影響學校形象與社會公信力。

這裡的公式很清楚。

網站仍看得到。
所以我仍在散布。
東華仍未處理。
所以東華包庇。

問題是,這裡真正需要被檢驗的仍然是同一件事:

哪一句是不實?
哪一句構成誹謗?
哪一個轉址本身構成違法?
東華究竟包庇了什麼具體犯罪?

如果不回答這些問題,網站截圖只是網站截圖。

三、第二層:群組對話被剪成集體霸凌

接著它說我運作集體霸凌誹謗陳情人。

這幾個字很重。

「運作」。

「集體」。

「霸凌」。

「誹謗」。

但看附圖,真正呈現的是群組對話片段。

一些人在群組裡發言。

有人回應。

有人插話。

有人情緒性發言。

這就叫我「運作集體霸凌」?

我運作了誰?

怎麼運作?

何時指揮?

哪一句話能證明集體霸凌是我發動?

沒有。

真正有的,是剪接。

四、第三層:合理懷疑被剪成黑函攻擊

它又把黑函拿回來。

把我對黑函來源的合理懷疑,剪成「利用黑函持續攻擊陳情人」。

這一段和前面一樣。

合理懷疑被改名成栽贓。

要求澄清被改名成攻擊。

對黑函的反擊被改名成誹謗。

但最核心的問題仍然沒有回答:

黑函是誰寫的?
黑函如何形成?
黑函如何進入校方與外部程序?
為什麼我不能對材料來源提出合理懷疑?

這些都沒有真正處理。

只是不斷把我的懷疑剪成犯罪。

五、第四層:法律攻防被剪成逼迫搬離

接著它說,我利用誹謗及恐嚇逼迫陳情人搬離大樓。

這又是一個完整故事。

有手段。

有目的。

有結果。

但它仍然需要證明。

誰被我逼迫?

何時被我逼迫?

哪一句話構成惡害告知?

哪一個行為導致搬離?

有實際居住,才有搬離問題嗎?

醫療資料能不能直接證明因果關係?

如果這些問題不回答,所謂「逼迫搬離」就只是片名。

而且是很會下標的片名。

六、第五層:訴訟與判決被剪成誹謗法官

再往後,它又把法院、法官、判決拉進來。

說我因為敗訴,所以誹謗法官,損害東華大學形象。

這一段更荒謬。

社區案件、管委會爭議、判決評論、住戶回應,全部被拉成東華校譽問題。

請問:

一位教師評論自己經歷的司法事件,
什麼時候自動變成東華必須懲處的教師適任問題?

如果說錯,請指出哪一句不實。

如果涉及誹謗法官,請說明哪一句、哪個法官、哪個事實、哪個要件。

不是把「法官」兩個字寫進去,東華就要變成司法評論審查機關。

七、第六層:黑道語句被剪成恐嚇總結

最後,又回到黑道。

把幾段社群發言剪成恐嚇、黑道背景、妨害自由、迫害陳情人。

這些片段看起來很有戲劇效果。

但還是同一句話:

要件在哪裡?
完整語境在哪裡?
惡害告知的對象、內容、時間、方式在哪裡?

B稿喜歡做的是把最刺激的字留下。

把前後背景拿掉。

把訴訟攻防拿掉。

把長期黑函與檢舉背景拿掉。

最後只留下幾個字:

黑道。恐嚇。迫害。解聘。

這不是法律分析。

這是情緒剪輯。

八、真正的結構:不是證據鏈,是情緒總動員

所以 B稿後段的真正結構,是情緒總動員。

網站負責製造持續性。
群組負責製造集體性。
黑函負責製造惡意性。
搬離大樓負責製造受害結果。
法官負責製造校譽高度。
黑道負責製造危險感。
診斷證明負責製造傷害結果。
監察院負責製造外部壓力。

每一塊看似不同。

其實功能一致。

全部都在把東華推向同一個方向:
你不處理施清祥,就是包庇。

九、結論:B稿後段,是整份B稿的總攻擊頁

第39篇可以收束 B稿後段。

這些頁面不是新增證據。

不是補充事實。

不是把問題說清楚。

它是在把前面所有材料重新打包成第二波總攻擊。

A稿開過的刀,B稿再切一次。

A稿貼過的標籤,B稿再壓一次。

A稿鋪過的獵場,B稿再擴張一次。

這不是證據越來越完整。
是獵場越鋪越大。

東華事件紀實第39篇結尾梗圖
第 39 篇|結尾梗圖|B稿第25–43頁:不是新增證據,是第二波總攻擊

羔羊只是外衣。

當程序變成獵場,我就不再扮演獵物。

我會恢復狼性,讓獵場開始反轉。

東華事件紀實|第 39 篇
B稿第25–43頁:不是新增證據,是第二波總攻擊
系列導覽 ← 回到東華事件紀實導覽
下一篇 C稿:名為補充資料,實際上是B稿換名後再次投放